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報名須知

發布於  2017-07-25  截止於  2017-10-24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2 留言 1 已關注

報名頁面

一、報名時間

2017 年7月31日至8月15日。

 

二、報名方式

  1. 請詳閱本活動辦法說明,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於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格,將報名資料及作品連結,與作品簡報 (含作品簡介與架構)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寄本次活動承辦人,並來電確認,確認無誤後即完成報名,投票開始即不得修正作品內容。
  2. 報名資格:參賽者年齡資格不限,參賽隊伍之人數不限,惟報名隊伍中不得有重複之隊員,且各參賽作品亦不得重複。
  3. 交付作品:參賽者所使用的資料須出自於台北市政府市政網站整合平台常見問答市政 Open Data或其他本府網站已公開資料,裡面提供臺北市政府各局處FAQ資料,建置市政FAQ ChatBot,並可上線供民眾實際與ChatBot進行問答,回答民眾所提出之市政問題。參賽者須自行提供服務架設主機及網路相關設備並開放試用。
  4. 活動網站加入參賽作品介紹,參賽者可直接與試用民眾線上互動,並開放參賽者自由介紹作品。
  5. 未符上述條件,資格審查均以不合格論。
  6. 報名截止後,若參賽者不足5隊,視情況延期舉行或取消本次活動。

 

三、評分辦法

  1. 網路投票佔40%,專業評審佔60%。
  2. 網路投票:投票資格不限,投票期間每個手機號碼限投一票,投票結果於投票進行中即時顯示於網頁,〈計分方式=票數/總票數*40%〉。
  3. 專業評審:評審由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每位評審總分100分依評選項目與比重分別計分:介面易用性含美感(20%)、系統反應速度(20%)、作品完整度(30%)、回應正確率(30%),〈計分方式=評審分數總合/評審人數*60%〉。
  4. 獎項:依評分辦法選出前三名進行頒獎,獎項分為特優1名5萬元、優等2名各3萬元。特優者可於106年資訊月於臺北市政府主題館提供展示機會。

 

四、比賽獎勵

  1. 特優 一名 獎金 50,000元,與獎狀。
  2. 優等 二名 獎金 30,000元,與獎狀。

 

五、注意事項

  1. 團隊作品須是參賽者自行創作,競賽過程嚴禁抄襲、剽竊、使用不當手段或盜/冒用他人作品,若有發生以上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追回獎金並保留法律追訴權,其間產生之法律問題,參賽者須自負責任。
  2. 參賽者其著作權及成員間之權益等事項,宜由成員間自行協議,並應事先提供其為數人共同創作之資料予主辦單位,以茲證明。參賽者同隊成員間就其相關權益所衍生之爭議,概由參賽者自行協調,皆與主辦單位無涉。
  3. 主辦單位保有作品審核權,將直接刪除不符條件之作品並取消該名參賽者之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4.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主辦單位均妥善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5. 任何違法或其他明顯違反比賽公平之方式意圖影響比賽結果者,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該名參賽者之參賽資格外,並由參賽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6. 參賽者保證其所提供之作品及資料均無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並且同意於本活動範圍內使用,需配合主辦單位之競賽期間及賽後各類宣傳活動展出。如有第三人對主辦單位提出主張權利,參賽者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7. 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病毒、後門程式等違反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相關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8. 參賽作品禁止蒐集使用者個人資料,若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9. 參賽者若獲獎,須填寫著作授權同意書,即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利用該著作重製於被授權人所屬資料開放平台網站、官方網站,公開傳輸提供使用者瀏覽,及作為政策推廣用途之公開展示。
  10. 活動辦法和活動時程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等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