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階段
2017-05-21
已完成提案
檢核階段
2017-06-0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階段
通過
2017-08-03回應階段
您的i-Voting提案已完成附議,等候提案初審,請至 臺北市政府i-Voting系統可查詢最新辦理情形。
預訂(2017-10-03)前完成初審階段
提案來源:
松菸護樹志工團、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台灣護樹團體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提案背景
「如果,我們不能把樹當作樹看待,把樹,當成一個生命看待的話,我們如何建立一個把人當成人看待的社會。我認為這樣處理老樹的方法,不是一個文明城市應該有的行為。」-- 2014/4/26 by柯文哲
2014年4月23日,因遠雄殘暴移除大巨蛋周邊行道樹,引發大規模護樹抗爭行動,當日護樹志工於大巨蛋旁紮營護樹至今已三年多,並要求北市府應「樹留原地」、「以路就樹」,並推動樹木移植前應先檢討「移植的必要性」。4月26日柯文哲醫師親臨現場聲援,並發表護樹聲明。12月25日柯醫師宣誓就任台北市長職務。
2015年1月21日,柯市長與遠雄趙藤雄第一次會談,達成大巨蛋BOT契約依照監察院糾正39項缺失重新議約、北市府同意移植樹木的協議,隔日核發移樹許可函給遠雄。
2015年2月5日晚間,遠雄為移植最後的33棵行道樹,於凌晨突襲架設大型圍籬,意圖驅離留守護樹帳篷的志工,雙方爆發嚴重推擠,推擠中遠雄工人多次對護樹志工施暴,甚至持安全帽毆打志工頭部,引發輿論撻伐。隔日柯市府立即以「一、時機不恰當;二、未與護樹團體溝通;三、尚未完成重新議約;四、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全區疏散的安全有強烈隱憂」為由,發文遠雄勒令停止移植樹木。
2015年9月25日北市府回函遠雄表示,依照BOT契約北市府只要在大巨蛋開始營運前,完成路型改善工程即可,且遠雄未按圖施工即違反建築法第58條規定,遭都市發展局依法勒令停工在案,因此市府未有違反契約規定的問題發生。
2017年1月24日,北市府市長室與遠雄召開大巨蛋周邊行道樹移植作業會議,卻未通知護樹團體與會,並在外界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於4月底完成樹木移植作業審查。
2017年5月4日,北市府在遠雄「違法違約」、「監察院糾正BOT契約39項缺失未重新議約」、「不按圖施工未依期限完成改善」、「變更建照未通過環評與都審」、「建照變更尚未完成」的情況下,核發新的樹木移植許可給遠雄。
5月15日上午,遠雄開始進行樹木移植前斷根作業,與護樹志工爆發多起推擠衝突,本iVoting提案的同時,護樹志工仍持續阻止遠雄進行不必要的斷根作業。
綜上,提案人主張,在遠雄「公安改善」、「建照變更通過都審、環評」、「建照變更通過核准並全面復工」、「BOT契約重新議約」、「與護樹團體溝通」等事項完成前,立即停止樹木斷根、移植工程。
選項方案:
請柯市長原地保留柯醫師護的樹,立即停止大巨蛋周邊行道樹移植、斷根工程
提案緣由與內容說明:
相關連結
附加檔案
回應日期
2017-10-16 (已編輯)
回應機關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有關「請柯市長原地保留柯醫師的樹,立即停止大巨蛋周邊行道樹移植、斷根工程」提案之續審會議紀錄及會議簡報資料詳如下方附件。
回應日期
2017-09-22 (已編輯)
回應機關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有關「請柯市長原地保留柯醫師的樹,立即停止大巨蛋周邊行道樹移植、斷根工程」提案之審查會議紀錄詳如下方附件。
回應日期
2017-06-05
回應機關
臺北市政府
有關本項提案,本府體育局說明如下,謹提供參考:
1.查本府前於106年4月底核准現有行道樹移植計畫書,並要求遠雄巨蛋公司須經本府體育局准許移植後,始得動工。
2.本府體育局基於下列原因,於106年5月4日發函同意遠雄巨蛋公司依據移植計畫書進場施作:
(1)防汛需求:大巨蛋停工後,因防汛期颱風季節將至,為避免遇豪大雨或颱風造成周邊地區淹水情況發生,本府都市發展局依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及相關規定,同意廠商先行報備施作「防災維護工程項目」中「防洪排水系統」1項;另本府體育局為避免影響排水箱涵施作,始同意遠雄巨蛋公司先行辦理行道樹斷根作業。
(2)交通需求:為因應將來臺北大巨蛋人潮集散及車流量之交通需求,故基地周遭(包括忠孝東路及光復南路)現有人行道未來將重新佈設為車道,惟現行行道樹位置已影響未來的路型,故規劃將部分行道樹移植至更適合生長更寬闊的地方定植。
(3)季節氣候考量:考量5月初時天候逐漸回暖,且為配合周邊工進,廠商需把握適當天候進行斷根作業,方能確保明年一月移植樹木以後的存活率,爰於106年5月4日發函同意遠雄巨蛋公司依據移植計畫書內容進場施作。
3.綜上,移樹作業係綜合考量防汛、交通及季節氣候等需求因素而辦理,且相關執行作業均依核定之移樹計畫書執行,故本項議題尚不適宜進行i-Vo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