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
針對「更新台北市天然瓦斯管路及埋設深度確定到達標準」提案,本府產業發展局、工務局依序說明如下:
●本府產業發展局說明:
1.目前本市瓦斯公司依經濟部核定之各公司營業章程第九條第1項規定:「表外管由本公司施作並負責維修及汰換。但表外管損壞之原因可歸責於用戶者,相關維修及汰換費用由用戶負擔。」,故表外管由各瓦斯公司負責維修及汰換,若以公務預算補助汰換,經評估與天然氣事業法規定牴觸,並有私權及圖利廠商之疑慮,故本案依法無法編列預算補助。
2.本府產業局已訂定「臺北市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漏氣檢測及防範計畫」規範瓦斯管線汰換原則如下:
(1)巨電池支管腐蝕檢測結果為 A級者。
(2)管線巡查或施工開挖發現有腐蝕或漏氣者。
(3)同一管線漏氣頻率較高者。
(4)配合本府或其他單位工程必須遷移瓦斯管線者。
(5)管齡30年以上有腐蝕之管線或埋於地下管齡超過25年之鍍鋅鋼管且未使用防蝕包覆者。
(6)通報漏氣熱點者。
(7)已屆經濟耐用年限者。
(8)汰換長度不得低於前 2年平均之實際汰換長度。
3.各瓦斯公司並依據「天然氣事業法」第51條第3項規定,於每年10月31日前編具次一年之輸氣管線維修檢測汰換計畫,本府產業局依上述計畫審查瓦斯公司提報之維修檢測汰換計畫,經審查通過後轉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後續並督促其依核定計畫落實辦理管線設施檢測汰換。
本府產業局將持續要求瓦斯公司依照汰換計畫辦理管線檢測及汰換並遵循臺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執行管線埋設作業。
●本府工務局說明:
1.本局協辦天然氣業者辦理道路挖掘路證核發作業,並要求各管線機關(構)於本市申請管挖工程時,須先行套繪各管線圖資,申挖路段如有危險管線(高壓電力、瓦斯、油管)系統則以圖示警告,以利提醒申挖單位慎防誤損天然氣管線。
2.定期彙整各單位搶修熱點分布圖資,並交由各所屬單位列入年度計畫性管線汰換工程作為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