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小嘉
檢核未通過
我是一個勞方.完全被資方惡意壓榨的員工 ,就是最近新聞爆的惡流氓老闆.超時工作.偽造打卡
資方違法.警察根本無法介入
假如有一個明確的法條.可以遏止壞資方.這樣不是很好
因為罰錢資方根本不怕 .因為他們就是有錢.反正只是幾萬對他們一點都不痛
強迫惡意要勞工超時加班.和偽造打卡一律必須坐牢3年-5年
既然是好資方應該就不怕這個罰則吧
畢竟.社會的經濟還是需要勞工的
強迫勞工超時加班.和偽造打卡一律必須坐牢3年-5年
既然是好資方應該就不怕這個罰則吧
畢竟.社會的經濟還是需要勞工的
全台灣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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