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罐
檢核未通過
教育部頒佈之「國民中小學學生轉班作業原則」中,規定調班委員會應為校長、教務、訓導、輔導室主任、相關組長、教師會代表、家長會代表等共同組成。在現行法規中,委員會成員中並沒有當事學童或其家長,導致當事人難以表達意見。
對比新竹市跟台北市仁愛國小的規定,他們的共通點是學校的轉班委員會人員並沒有安排當事人或是當事人的家長出席。若學生在班級遭受到霸凌或是導師惡意針對,而調班委員會忽視其嚴重性,不同意該生轉班,可能使學生抗拒上學或是直接轉學。
經由討論得出現有政策所帶來的優缺點及如何安排調班委員會的人員較為合適,既能維持校方公平性也不侵占學生方權益。
無
全市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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