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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贊同中階公務人員對民眾叫囂嗎?

提案者 水陸總首席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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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5-26
檢核不通過
2020-06-15
你贊同中階公務人員對民眾叫囂嗎?

提案背景說明

[前因]

2020/05/19小巿民進入台北巿立圖書館大同分館,依規拿出裝有悠遊聯名卡內含借閱證之短夾,欲刷悠遊卡機進行實名制,但,本人只看到條碼槍,此時,門口量額溫人員一直要求拿出卡片來刷條碼,但,卡片並沒有條碼?櫃台人員不出聲幫忙,小巿民勉為拿出卡片,不料量額溫人員卻向櫃台人員說:VISA可以嗎?

 

小巿民倍感羞辱!

 

自去年7月起,該館已停發個人實體借閱證,改為和悠遊卡結合,量額溫人員有可能不知嗎?且,只放置條碼槍在櫃台明顯處,讓民眾手足無措。

 

[事件]

隔日520向該分館主任林淑娟反應,她竟然在電話中對小巿民怒叫:我跟你沒有什麼好說的!!

 

小巿民和林主任素昧平生,她卻莫名在今年2/14及3月中在櫃台恕瞪小巿民,小巿民後來才知道她的身份,如今,又向小巿民叫囂,一付幹架動刀動槍血流成河之仇恨對立,令人遺憾

 

[感想]

1.洪世昌館長長期針對特定民眾迫害,並向上級單位北巿教育局及該館員工聲稱小巿民不理性,暗示精神異常,導向所言皆不可信,該局也官官相護,未給予小巿民合法協助。

2.今年已是109年,該館居然可以沿用洪世昌館長107年4月18日逕自簽准違法違憲之行政處分(職權命令)再度回絕本人合法合情合理之陳情(W10-1090219-00157、W10-1090521-00464),其法源依據只是”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第12點第1款但書”(法規命令),該條文沒有期限、沒有最後陳述意見、缺乏法律明確原則-何謂大量?沒有標準,完全自由心證、也無法阻止單位人員故意不回應民眾而造成一再陳情等…。)

3.洪世昌館長將本人所有非屬陳情之基本讀者服務的來電、e-mail、FB留言、紙條等,皆一律計算成陳情案,足證自比為朕,一切他說了算。

4.今由林主任、量額溫人員等之言行,足證洪世昌館長濫權,就是要小巿民永離北巿圖,無法行使人民基本權利。他的員工不理性叫囂、羞辱,對照他向世人宣稱小巿民不理性,州官放火不過如此。

建議實體討論方式(含議案形成初期之討論)

邀請全國法律專家、網紅、周星馳來開播會商,請林主任再表演一次,她對小巿民之怒吼,小巿民會建請星爺找林主任去拍電影,讓全世界都認識她,讓全世界都知道台灣對民眾叫囂之中階公務人員。小巿民也可因此獲得拍廣告等機會,成功籌到水陸總首席的150萬經費,皆大歡喜!!負轉正。

 

建議投票人資格

全世界的人,尤其是歐美先進國家,小巿民會即時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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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