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水陸總首席
檢核未通過
台北市立圖書館大同分館自107年清明連假後派一位駐衛警到館,他只站在櫃台,監視臨櫃讀者之餘,且針對特定讀者一直攀談(違法亂紀後濫告民眾未果,無悔憶持續囂張),也兼做館員行政工作,造成權責不分,且未受過專業訓練,加上”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第二條”,以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2年11月24日,發文字號:公保字第0920007619號”,均規定駐衛警僅能做維安巡邏工作,並沒有授權可以監視人民與做館員行政工作。
希望訴諸大眾公審,以還民眾基本借閱權和隱私權。
1.採實體討論
2.邀請專家學者、考試院及人權團召開公聽會,研究駐衛警職權及公務員法相關規定是否可以規範其濫權行為
全民進大同分館皆被監視,因此,全民皆可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