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陳先生
檢核未通過
台灣人愛鹹酥雞,犧牲健康也要吃,但店家油煙不只是週邊住戶的健康敵人,全民健保費更是全民買單,被迫夜夜與油煙相擁入眠的人到底做錯了什麼?
現行法規保障業者有營業的自由,不違法即可,但立法者訴求的除油煙設備有其能力極限,超過人類技術所能去除的油煙等於直接被認定可由附近住戶吸入,極其不合理。
酒駕零容忍,因為會死人,過量油煙即便不是零容忍,也該有更積極的立法,保障基本人權。
UBER須受嚴格的法律規範,不能影響計程車業者權益、其他公民利益或其他安全考量,我們看到政府展現沒有討論空間的決心,但鹹酥雞業者的油煙管理卻似乎是沒有討論的必要,本人認為現在是該改變的時候
是
邀請直接參與立法之立法委員或縣市議員辦公室派出代表,並地方衛生單位派出代表,與提案人或其代表進行意見交流後,再依結論執行其他環節。
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