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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捷運社會住宅-維持45元/坪管理費用

提案者 希望城市捷運租戶

提案背景說明

一、議案背景:

蘆洲希望城市管理委員於今年4月提出調漲管理費一提案,將未來可能花費項目編列至報表中,並以報表為依據大幅調漲管理費用。有眾多捷運承租戶反應管理委員會編列項目報價高於行情、因此錯估了管理費調漲幅度,並且致電捷運局反應真實情況,卻得不到任何建設性回應。也因管理費漲價一事,才發現社會住宅房東(捷運局)與租客之間的權益不對等情況。

 

二、問題癥結:

1. 社會住宅租戶沒有決策影響力:

捷運社會住宅承租戶佔希望城市社區二分之一戶數,捷運局在管理委員會上擁有9個席次,對於社區決策有相當高的影響力。捷運局代表人員並非社區住戶,不了解社區真實運行狀況,無法好好扮演監督者的角色,如實審查社區費用的花銷。根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承租人無法參與區全人大會,但如果區權人授予承租人委託書,則可以讓承租人參與討論。

2. 租戶無法抗拒不合理之費用收取:社會住宅承租戶與捷運局簽訂租屋合約,管理費是由承租戶自行繳納給社區管理委員會,當面對管理費不合理的的花用以及調漲,承租戶無法透過捷運局反應自己的立場、把關社區決策,最後卻要由租戶自行吸收溢漲的費用,增加承租戶負擔,也枉顧了社會住宅的美意。

3. 想找相關人討論訴求卻苦於無門:捷運局負責窗口員溫先生與鍾先生即使人在希望城市社區也避不見面,不願意給予討論空間。 

 

三、訴求:

第一階段:

1. 蘆洲希望城市捷運宅承租戶維持45元/坪費用,其餘溢漲費用由捷運局吸收。

2. 捷運工程部定期推派人員進入社區參與「捷運宅租屋人會議」,保持出租人與租屋人之間的溝通管道能順暢。

 第二階段:

1. 改變收租方式,從「租、管分開」變成「租、管合一」:

收租方法比照台北市其他社會住宅,租金包含「房屋租金+管理費用」。

收租人擁有被動式收入,社區遇到調漲管理費也屬房東租賃所得之成本,不得將成本轉嫁至房客身上。

建議實體討論方式(含議案形成初期之討論)

一、社區承租戶自立line社團,先於線上擬案討論。

二、尋求台北市議員協助提案、修改法規並監督議程進度。

三、未來希望能邀請捷運局窗口進入社區中與承租人一同開立「捷運宅承租人會議」,進行社區事務細部討論。

建議投票人資格

#蘆洲捷運宅承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