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Yeowwen Ibs
已附議4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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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提案係為友人之真實經驗
友人為多胞胎媽媽,育有4子,友人在9月份 fb記截以下文字:
《負面文》
接兒子放學,中山站一進站就被保全攔下來
保:開口就問你刷幾張票
我:二個5y半、二個2y半,當然一張啊!
保:妳帶那麼多孩子,不能只刷一張
我:那怎麼辦
保:請補票
我的內心戲演很大
一來訝異自己去年逃票了一整年都只刷一張
二來氣憤政府鼓勵生育,但卻處處為難我這個一打四的媽媽
氣憤之餘查了官網,確實在今年七月公告一大只能攜二小
雖然是這麼公告,其實站務人員很有人情味,反而是保全盡忠職守(是有獎金膩~)
Dora還立馬打給北捷客服幫我出頭爭取權益,謝謝Dora
轉眼也就這麼過了一禮拜,昨天進站發現兒子的卡片餘額0,出站請站務人員加值,反而她好奇地詢問我這些都是我的孩子嗎?孩子國小了嗎?為何要刷兩張票?簡單解釋一番,正值下班忙碌時段,她還幫我打電話詢問(真的很感謝她)
雖然規定不變,但她站在我的立場幫我著想,讓我真的很感謝。謝謝你
依台北大眾捷運公司說明:依各站公告之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第14點規定:「一、身高未滿115公分之兒童,得免購票乘車。二、身高滿115公分而未滿6歲之兒童,經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者,得免購票乘車。依前2項規定免費之兒童,須由已購票旅客陪同,且每1位購票旅客以陪同2名為限,否則本公司得拒絕運送。已搭乘者,每1超過人數之兒童,應購買1張全票。」
其中:「……每1位購票旅客以陪同2名為限,否則本公司得拒絕運送。已搭乘者,每1超過人數之兒童,應購買1張全票。」。換言之,家中育有3位(含以上)6歲以下孩童,由父母任一方陪同搭乘捷運,無法與其他家庭6歲以下之孩童同等具有免費搭乘之權利。此規定,應適用於幼兒孩童團體,如安親班或幼兒園之類。
考量政府提供多元育兒方案,尤其針對第三胎孩童看診、就學等等之補助,建議提供完整之育兒政策,提供家中育有3位(含以上)6歲以下孩童,具有和一般家庭相同之免費搭乘之權利。
希望提案:「一、身高未滿115公分之兒童,得免購票乘車。二、身高滿115公分而未滿6歲之兒童,經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者,得免購票乘車。依前2項規定免費之兒童,須由已購票旅客陪同,且每1位購票旅客以陪同2名為限,否則本公司得拒絕運送。已搭乘者,每1超過人數之兒童,應購買1張全票。」,之規定增修為:「每1超過人數之兒童,應購買1張全票,但不限於含領有第3胎證明文件」
權責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