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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政策,開放機車路權使用

提案者 Liam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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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3-24
檢核不通過
2021-06-04

提案背景說明

2002年1月1日:台灣正式成為WTO會員國,150CC以上重型機車將於同年7月1日開放進口,同時中央政府附帶承諾「150CC以上重型機車未來之騎乘限制,一般僅限於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
2005年1月1日:因應加入WTO之附帶承諾,交通部為因應重機行駛高快速公路之路權開放課題,組成「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路權檢討規畫小組」,提報197次道安委員會議,開放試辦重機行駛台68線及台72線,為期六個月,並委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與中華大學合作辦理「開放試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線及台72線省道快速公路之行駛問題分析與安全評估」,並於計畫開始五個月後提交期末報告。試辦一年後,試辦路段之重機行駛存在:超速比例較高、跟車距離較近等問題,經由交通部指示再延長一年,期間並繼續觀察評估其安全性。

 

2017年8月7日: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開放150cc機車路權」,於2017年9月13日附議完成,交通部預計2017年11月13日回應:「 有關提案人所提『開放150cc機車路權』之建議,經本部參酌各單位意見審慎考量後,就快速公路部分,現階段尚宜維持現行規定;至於涉地方政府道路交通工程配置規劃事宜部分,尚無需研修相關法規,本部將督同公路總局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因地制宜檢討,以利道路配置上提供更友善的環境供不同族群用路人合理使用道路。」

 

以上政府所開出的政策沒有一項是承諾兌現的!

 

所有回復都在推諉找理由,想請問何時能給人民一個正確滿意德答覆?

 

建議實體討論方式(含議案形成初期之討論)

1行政單位如立法院、交通局、交警大隊因討論並訂出使用規則及違規裁罰項目

 

2發布新聞稿告知全國民眾

建議投票人資格

須以手機簡訊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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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