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Kazuo
尚須0個附議
現行育兒托育補助大部分皆採所得稅核定稅率20%以上完全不納入, 此一作法有違稅賦公平以及低錯估現有人口家庭收入實際現況:
1. 納稅時採取累進稅率, 但有一元以上收入被算到20%則完全不納入, 此作法不合理
2. 連年通貨膨脹物價上漲,台北市房價如此高不可攀, 稅率20%在台北市已非高所得者故此限制不合時宜
3. 真正有錢人卻無實際薪資收入者或是收入絕大部分為海外所得者可納入, 但辛苦上班市井小民納稅到20%則無, 此作法不合理
4. 台灣生育率逐年下降, 已經在全世界國家中敬陪末座, 小孩是國家的未來,應該增加補助範圍與降低限制,以提升生育率
針對以上問題, 建議如下:
1. 依照累進稅率精神, 補助亦採取階梯式調整, 例如, 超過20%以上者, 每多十萬元則減少補助10%
2. 訂定排富條款, 夫妻房屋超過兩戶者 (含), 則無論收入多寡皆排除
台北市全區 > 18歲 (民法有結婚資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