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階段
2019-02-19
已完成提案
檢核階段
2019-02-2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階段
通過
2019-04-12回應階段
您的i-Voting提案已完成附議,等候提案初審,請至 臺北市政府i-Voting系統可查詢最新辦理情形。
預訂(2019-05-02)前完成初審階段
臺北市政府為辦理第29屆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後,於臺北市民權東路六段208號,斥資新台幣19.6億,興建臺北市網球中心(以下簡稱網球中心)。因為擔心戶外球場夜間燈光照明造成光害,於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中,限制戶外球場晚間7點以後禁止開燈使用。導致上班族欲於下班後至網球中心從事網球運動,卻因擔心”光害”而不得使用?枉顧市民大眾之使用權益,亦非網球中心當初設立的宗旨,所以提案希望戶外球場能延長開放3小時,至晚間10點,顧及運動需求及減少當地民眾之擔憂。
提案檢核通過後,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及臺北市內湖區公所聯合招開會議,由環保局提供環境評估量(聲、光影響),體育局提供運動推展之建議,內湖區公所則結合周邊里民提供意見。
臺北市市民
回應日期
回應機關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目前閱讀版本:2019-05-22 08:48
有關「臺北市網球中心戶外球場延長使用時間至晚間10點,以符合運動需求。」提案,謹提供審查會議紀錄及文播紀錄,提供提案人與民眾參閱,詳如附件。
回應日期
2019-02-26
回應機關
臺北市政府
本案經本府體育局評估,說明如下:
1.本市網球中心係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委託民間機構經營,依委託營運契約約定,非賽事期間戶外球場最晚營運時間以晚間7點為限。
2.該委託營運契約針對戶外球場營運時間限制之相關約定,係本於「臺北市網球中心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經環評委員、相關機關、各方意見等綜合考量,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 17 條執行。
3.如需將戶外球場使用時間由晚間7點延長至晚間10點,須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及相關法規辦理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並經核准通過後,再依本市網球中心委託營運契約相關約定,辦理契約變更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