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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供交通違規檢舉獎金

提案者 媽哥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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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11-02
檢核不通過
2020-11-12

提案背景說明

現今檢舉獎金主要以環保類檢舉為主,如黑煙、亂丟垃圾,大一點可能就是排放廢水之類的。交通類的僅有危險駕駛、肇事影片提供會提供獎金。

 
台灣人多車多違規多相對事故多,然而都沒有人正視過這個問題,甚至有研究指出新冠肺炎在台灣的死亡人數遠低於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也就是新冠肺炎都沒有比台灣的交通恐怖,之前更有國際媒體報導,不建議來台灣旅遊,原因是台灣交通混亂。儼然,台灣的交通是國恥,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賦予民眾檢舉的權利,另外政府也要求檢舉交通違規需實名制,交通違規檢舉已實名制,是否可以要求交通違規檢舉可提供檢舉獎金,給予檢舉人更多的誘因,讓更多人願意為交通盡一份心力,遏阻交通違規,使經常性違規者改善,進而甚至改善台灣整體交通。

 
我希望,政府機關可以修法,針對交通違規可以提供獎金,哪怕只是1%,甚至有上限,這都會是改善台灣交通的一大進步。我們不希望再看到外國遊客來台灣被逼車;我們也不希望有人死於交通事故,我們希望的是一條安全的道路;一條安全出門及回家的路。我們不要這種被視為恥辱的台灣民情!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警察有警察的事情要忙,他們沒辦法無時無刻都在處理交通違規,但是行車紀錄器取得容易,如果每個人可以一天可以多花點時間處理今天路上遇到的違規,台灣的交通勢必會更安全、更順暢。一切仍是要誘因,盼望政府修法給予交通違規檢舉獎金。

建議實體討論方式(含議案形成初期之討論)

本案可先用line群組或是臉書社群的方式,初期召集對於交通了解的有志之士一同討論相關事宜,了解現行台灣的主要違規及主要違規地點。並要求政府機關能正視台灣交通違規帶來的外部效應,希望政府機關能了解交通違規已是台灣民情,並著手改善台灣人陋習,利用多數人喜歡佔便宜的誘因,提供檢舉獎金,讓更多人為交通努力。

建議投票人資格

對交通有想法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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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