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違建應不分建構時間,既已違法應一致立即拆除.

提案者 Jeff Cho

已附議3 (時間已截止)

尚須2997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1-27
檢核
2017-12-2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2-27

提案背景說明

違建破壞原有房屋結購與負重乘載,影響其他守法住戶安全,近年亦發生多起火災,均造成多人傷亡.

建議實體討論方式(含議案形成初期之討論)

1. 違建面積比照現有房屋徵收2-3倍房屋稅,違法使用,又不承擔社會成本,不符合社會公義原則.

2. 限制屋主三等親內人員使用,以避免任意加蓋外租弱勢人員.

3. 限制接水電瓦斯管線,以期達到無人居住避免火災造成無辜傷亡.

0 已關注 關注
機關回應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