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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民意代表須有基層工作經驗

提案者 Chih Chin Hsu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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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1-10
檢核不通過
2018-01-14

提案背景說明

有鑑於勞基法的修法,政府官員及民代的決定似乎聽不懂人民的心聲,又或者只想著自身的利益,參選民代的人物,一直以來都不是從基層做起,總是少了點同理心,且不懂勞工遇到的問題是什麼。一個好的政府,需要知道人民需要什麼,固然無法滿足每個族群,但至少方向要對,為能改變民代的思維,應於參選的資格上多加一條基層歷練(不得為政治基層經驗,政治能力隨時都可以起步,政治只要有好的想法,就會有好的政策)。

建議實體討論方式(含議案形成初期之討論)

民代參選資格應增加有一年的基層工作經驗,相關規定還須由討論後制定。

      一般人民對於這個社會,一直以來都是透過重重的篩選來選擇自己的學校或者工作,而如何面試到自己理想的位置,須經由考試、歷練、甚至才藝;唯獨政治人物是不需要這些門檻,理想中,政治人要有熱情服務的心,但由於我國篩選的制度不太可能選出這樣的人,應藉由資格上的變更,過濾自私狂妄之人。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沒有經歷過,怎麼會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姑且相信現任的某些民代是善良的,不理解基層面對的問題,只靠聽說,而太過理想的做出決定。透過這樣資格篩選的人,至少有他當年的經歷,固然台灣是財團政治,至少他的良心在拉扯下作出比較偏向民意的決定。

 

建議投票人資格

只要對台灣有愛,希望台灣能走上更好的路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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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