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einstein
檢核未通過
近年來機車停車位難求,究其原因如下:
有牌機車破爛四處擺放,無人處理。
警察執法保守,未依如附註交通警察大隊之規定查報。
附註:W10-1080130-00278
有關查報占用道路之疑似有牌廢棄車輛工作,本府警察局係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之1、「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及「新北市政府執行廢棄車輛查報及移置作業要點」等規定依法查報,是類案件須由員警到場查處,倘認定車輛符合廢棄車認定標準者,依規定張貼查報廢棄車輛通知,再由環保機關移置、公告、拍賣;
受理機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回覆機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回覆日期:108/02/21
僅透過監理服務網資料-查無牌照吊扣銷資料-即不敢處理,例如
牌照 吊銷(扣)查詢
BJ*-*93 ,查詢結果如下:
狀態
起迄日
該車號查無牌照吊扣銷資料。
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