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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鄰長負責協助四五樓公寓成立管理委員會。

提案者 ALAN

提案背景說明

 

一、議案背景源起(問題背後的問題)

四五樓公寓大部分因為缺乏管理委員會(簡稱管委會),所以很多衍伸出來的問題都無法解決。例如:1.梯間放置腳踏車、腳踏墊等個人物品,妨礙逃生或走道通行。此現象往往等到發生傷亡後才可以依法解決。去電建管處或消防局等,不是推說非局處業務就是要由管委會處理。2.公共管道間漏水,因為沒有管委會採多數決,所以只能部分修繕或自行處理,無法根治。3.頂樓加蓋出租導致出入複雜,常因租客水準參差不齊,導致梯間被丟垃圾無人處理。造成好人要幫壞人打掃梯間,而非共同負擔。頂加涉嫌侵占已屬非法,竟然只收租金,不負責打掃因部分租客帶來的髒亂。4.住戶規約無強制性,部分住戶我行我素,好人勸告無用只能忍氣吞聲。5.都更對象重點之一主要針對老舊公寓,但都市住戶工作繁忙,若彼此之間無共事經驗培養共識,等有人要發起都更時,難免會猜忌對方有所圖。6.媒體經常報導,住戶在廁所吸菸或是晚上不覺,吵到當棟鄰居等。7.一樓店面任意租給遊走灰色地帶的店家。例如:掛羊頭賣狗肉的酒吧。明明主要營業項目就是賣酒,但卻申請小吃店營業。店家客戶經常深夜酒後大聲喧嘩或隨地嘔吐,居民還要自行報請警察單位花時間來勸阻,真是勞民傷財。8.降低日租套房出現的機率。

以上問題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第一線的管理團隊,也就是管委會的介入。如果有管委會,至少可以處理大部分的問題,因為管委會可以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進行初步的處理。

二、如何執行

台北市政府主動要求鄰長負責協助該鄰的公寓成立管委會。若鄰長不願意負責,則撤換鄰長,改選有意願的住戶當鄰長。若找不到人幫忙,由里長或里幹事當發起人亦可。第二任起再抽籤決定主委人選。

三、目前討論情形

希望在不需要修法的前提下,由台北市政府介入處理。

四、問題癥結點

1.住戶不願意主動發起管委會,嫌麻煩。

2.不想得罪人,怕影響特定人士的利益。尤其是一樓店面或頂加屋主,因為既得利益者可能是霸凌者,讓其他人敢怒不敢言。

3.政府怕麻煩,因為政府認為這是人民自己的事情,應該自己處理。如果是如此的話,後續發生大問題時,例如:頂加或防火巷堆積雜物導致火災而有傷亡,最後還不是需要政府來處理?

建議實體討論方式(含議案形成初期之討論)

 建管處邀請各區三位熱心的里長,面談詢問他們的建議或想法。

建議投票人資格

全市或文山區、中正區、大安區、松山區、信義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