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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交保、判刑輕放出後一犯再犯者,法官、檢查官、律師一併連帶責任,一同責罰!!

提案者 曾小喬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2-28
檢核不通過
2018-01-03

提案背景說明

現在社會案件酒駕撞死人、虐童、殺人不勝枚舉,太多太多都是一犯再犯,難道同意這些交保、判刑輕的人不用負連帶責任嗎?

如果不是你們,這些會再發生嗎?為什麼現在的判刑都是蜻蜓點水一樣,完全不用心、不用腦的去審理?

 

建議實體討論方式(含議案形成初期之討論)

看看現在的社會案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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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