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水陸總首席
檢核未通過
台北市立圖書館一位自稱服務二十多年公務員疑似在其高層及某分館主任指示或支持或鼓勵或縱容(監院調查中),不斷對素味平生的讀者,無故攀談及插入讀者與館員的對話。
讀者只好合法合情合理之錄影搜證,豈料該員疑似惱羞成怒,在完全不符合法律罪責之下,堅持提告妨害公務,企圖妖魔化小巿民,所幸某分局偵查佐公正辧案,某地檢明察秋毫,不起訴處分,還民眾清白,證明其濫用職權濫告小巿民,但,傷害已經造成了--浪費國家司法資源,癱瘓民眾的生活。
該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多項法規,毫無悔意,鐵飯碗依然堅若磐石,退休還能領一筆退休金,而被告民眾卻怯步圖書館,心中陰影成了PTSD。
請問,人間還有公理正義嗎?如此無法無天,未來他也可能這樣對其他民眾扣上一個妨害公務的帽子,為什麼人民要付薪水給這樣違法濫權的公務員到退休,還有退休金安享晚年呢?如果人間無公義,那被迫害的小巿民還有什麼活下去的理由呢?
親愛的全國同胞,只要你有消費,就有繳稅,稅金包括付薪資給全國公務員,你要給嗎?
1.採實體討論
2.請巿府政風處邀請人事行政專家、考試委員、監察委員仉桂美出席討論:該員行為,未經考試人員之行為規範之現行法令不足及應有之補強措施,並防止類似迫害小巿民之事件再度發生
因為有消費就有納稅(貨物稅內含),因此,凡在台北巿全巿各區各里有購買任何商品者,不論性別、年紀,都可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