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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陳茂通紅葉園案價值評估,並且異地保存

提案者 Wen 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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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0-24
自行撤案
2017-10-26
重啟陳茂通紅葉園案價值評估,並且異地保存

提案背景說明

提案要求

  • 重啟陳茂通紅葉園案價值評估
  • 陳茂通紅葉園宅邸異地保存

 

背景說明

  • 陳茂通紅葉園宅邸是大稻埕乾元行前經營者1933年在中山北路建成的獨棟獨院現代式洋樓,將被都更拆除
  • 十月十八日台北市文資審議以「因為都更已經快結束變更手續不便、建築粗糙」等原因投票否決文資身份
  • 由於該建築物影響都更,業主依規定都更時行文台北文化局該建築是否有文資身份,台北市文化局當時只表示沒有登錄,而此次文資提報恰巧在都更要開始前,因此目前指定古蹟會影響業主權益。
  • 為了不影響業主權益,是否可以請儘快政府責成相關單位出面協調業主和台北市府異地保存,由民間籌款搬遷費用以及搬遷事宜

 

保存理由 

  • 發現新事證可以推翻文資會議中認為沒有文資價值的理由
  • 陳茂通紅葉園是目前全台極少數的日治時期Art Deco民宅
  • 該建築優美典雅,具有特殊性,代表性
  • 主人陳茂通先生生平除了事業有成以外,也是一位熱心公益、急公好義的人士。保留此建築可以保留住故事,訴說大稻埕仕紳們的品味、以及對於地方的貢獻

 

保存影響及利益

  • 政府不需改變都更手續,並且省下搬遷費用
  • 業主土地並無損失、無需改變設地、並且省下紅葉園部份拆除費用
  • 實現市長參選政見「城市的進步不是犧牲歷史而來的,而是找出新與舊可以並存的方法。」
  • 提升政府、業主尊重歷史建築、共同記憶的正面形象
  • 將成為民間歷史建築和私人都市更新衝突中找出新的共存方案成功案例
  • 提高網路參與平台使用率,以及讓民間、社會更加注重歷史建築的文資價值

 

建議實體討論方式(含議案形成初期之討論)

易地保存方案

  • 將陳茂通紅葉園宅邸(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十一巷十六號) 遷移至南京東路一段與南京東路一段十六巷交叉口的康樂公園內

 

搬遷方式

  • 政府協調業主捐出地上物
  • 政府提供育樂公園場地及處理相關手續
  • 切割成四到六面牆分別遷移、或是直接遷移
  • 民眾籌資搬遷費用
  • 民眾執行搬遷

 

搬遷距離(Google map計算)

  • 平移距離約六十三公尺
  • 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十一巷右轉南京東路一段十六巷約133公尺
  • 南京東路一段十一巷左轉南京東路約138公尺

 

 保存再活用:該建築外型典雅美觀,可作為結合下面用途增加台北市觀光的價值

  • 台灣Art Deco建築景點
  • 休憩地點
  • 婚紗攝影
  • 約會,求婚地點
  • 電視、電影的取景地點
  • 公眾、私人展覽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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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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