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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政府經濟GDP紅利核發年終獲獎金至企業員工身上,並要求所有公司每年一定要有年終或獎金

提案者 豪豪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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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1-12
檢核不通過
2019-01-14

提案背景說明

將政府或地方政府經濟GDP多出的紅利核發補助企業年終獲獎金至台灣大中小企業員工身上,並一比例分配多寡,並強制所有企業每年一定要有年終或者獎金,並在勞檢上多檢查是否有年終獎金,否則為違法事項

建議實體討論方式(含議案形成初期之討論)

依政府超收稅金或者GDP紅利比例原則補助企業發放年終和獎金,若查核出公司並沒有發放該有的金額,政府即刻收回補助年終並倒收法款,並政府協助了解原因

建議投票人資格

無,政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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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