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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訴求國家重視全台灣長照服務員,醫院照服工作比照最低時薪標準,機構照顧服務員月薪提高至3萬元以上

提案者 Chester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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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1-26
檢核不通過
2017-12-04
提議者訴求國家重視全台灣長照服務員,醫院照服工作比照最低時薪標準,機構照顧服務員月薪提高至3萬元以上

提案背景說明

根據勞動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勞工的基本時薪將從2018年元旦起從133元提高至140元,但現行台灣的各大醫院的看護人員的薪資,依然大多維持在12小時照護1300,24小時照護2200,這種低於勞工基本時薪,甚至不足100元的窘境,因此希望政府及衛服部能夠重視此事,重視所有醫院照顧服務員的權益。

        從2016年衛福部成立長照科技小組至今,照顧服務員的薪資依然低迷不見起色,至今也即將跨入了2018年,機構服務的照顧服務員薪資,依然沒有設計出一套合理的標準,仍然在3萬元以上不斷打轉。

        希望政府不要總是告訴照顧服務員們,錢在哪裡、錢何時進來、錢準備進來多少..等沒意義的問題上打轉,請用行動的方式來確定錢一定能流到第一線辛苦的照顧服務員手中,而不是一定叫照顧服務員要忍耐、要有愛心、要有做功德的心,這些事情基本上沒有意義,已經讓照顧服務員等太久,忍耐太久了。

    在此呼籲全臺灣長照服務員能夠自發性的串聯起來,能夠好好利用這一次的聯署,能夠不分北中南不分彼此發出我們照服員的怒吼!訴求該有的尊重、福利, 將我們所遭遇到的問題攤在陽光下,不要黑箱作業,也不要欺凌壓迫我們這些長照人員。讓長照服務員不要比外勞還要更沒尊嚴,真正保障臺灣籍長照人員工作權與重視薪資所得結構。
    公平對待長照照顧服務員工時,薪資所得,一個一般的7-11工讀生都可以讓自己的時薪比一個擁有基礎醫護照料及受訓90個小時以上的照服員的時薪骸高,這真的是一件合理的事情嗎?

建議實體討論方式(含議案形成初期之討論)

政府若能夠開始正視並且用雷霆手段的方式來保障全台灣的照顧服務員,讓照顧服務員這項由自己犧牲自己的家庭來維護別人的家庭不要破碎這項工作,得到該有的工作尊重以及該有的薪資,不要總是有安撫的心態來拖延照顧服務員們該有的福利、薪資結構,這些問題解決了才能真正的提高照顧服務員的人數,而不是一直花大錢的培訓,培訓一大堆擁有受訓證及丙證的人員,卻沒有足夠的報酬與尊嚴來吸引年輕人來加入這個產業,導致手持證照卻無人參與產業的關鍵在於不對等基本勞工的薪資以及該有的尊嚴,希望政府能展現誠意,一同和台灣全體的長照人員來面對台灣的老年社會人力不足的問題。

一、公辦民營,長照中心由長照協會經營之。

二、將醫院看護的基本時薪水準拉高至勞工的基本時薪水準

三、機構照顧服務員月薪依照所照護機構的看顧床數依比例調整月薪至3萬以上

 

提案人:

臺灣恩光長照協會會長 曲恆達

建議投票人資格

具有照顧服務員受訓90小時以上的照服員、擁有照顧服務員丙證的照服員、在家期盼自己的家人能夠獲得具有更高水準照護的病患家屬、醫護及護理人員相關人士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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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