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lu
檢核未通過
眾所皆知,有些路段像市民大道、杭州南路、復興南路末段人車爭道,有時候真的騎上人行道安全許多,況許多騎UBIKE的人皆是單車的新手,叫他騎慢車道真的是難為他了(又要顧機車、汽車、路邊隨時會開車門的汽車),他們連騎車都不熟,會騎很快造成對行人的威脅嗎?
反面來說,許多騎單車的老手,通常也懶得騎人行道,因為阻礙太多而且速度慢。
這不就自然而然的分流了?
如今你硬要規定腳踏車不能騎人行道,多少老爺爺、老奶奶被逼迫著要騎道險象環生的慢車道,您有看到嗎?
矯枉過正了
更甚者,我在自家門前要轉進家們口,不誇張就五公尺的距離,我正要慢速騎進去,竟然被路人叫說腳踏車不能騎?我自己家門口的道路我不能騎?在市長推出禁行人行道的政策前,並沒有人會這樣說,如今各個以為行人最大的刁民開始難為單車騎士了!難不成真的要虛偽到一到家門口我就下車牽個兩三秒,進家門再騎?有這個必要嗎?
多少行人又走在腳踏車道呢?市府有看到嗎?要不要也順道開罰?
每個騎士心中自然有一把尺,像我騎到人行道時並不會按鈴叫前面的讓路,就靜靜地滑行在後頭,因為我也知道人行道他並沒有讓我的義務
市府該做的是勸導人行道不要騎太快、然後行人好心讓你路時要說聲謝謝,而不是硬硬的規定人行道不能騎,一點彈性都沒有
套個前面的例子,家門口一出來就是人行道,這樣我不是一騎出來就違法?
最後說個比較現實的例子:
腳踏車誤撞行人(慢速車撞人》輕傷)
機車、汽車撞腳踏車卻是重傷
這點輕重緩急難道有在騎單車的市長您看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