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松菸護樹志工團政策組組長游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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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案理由:
公安及公平正義不能退讓,應以可歸責遠雄巨蛋公司之事由,解除或終止契約。
二、提案來源:
松菸護樹志工團、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護樹團體聯盟
三、提案背景(大事記):
1、2009年8月31日監察院糾正指出:馬市府於簽約前大幅修改原公告契約草案,使大巨蛋BOT契約大幅向遠雄利益傾斜
2、2015年3月13日發函限期改善(1040313-府體設字第10431289900號)
3、2015年3月17日大巨蛋工程造成古蹟煙囪受損,開罰150萬元。
4、2015年4月16日台北市政府公布安全體檢結果,指出大巨蛋多項安全問題並提出七項公安基準。
https://goo.gl/yX2b5m
5、2015年4月25日三千多人參與「拆一顆蛋、救一座城」大遊行,排字呼籲大巨蛋「解約」。
http://e-info.org.tw/node/106968
6、2015年5月8日廉政透明委員會調查報告,認定大巨蛋案涉及違法圖利及不當關說,建議北市府「解約」。
7、2015年5月14日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現勘發現79處主要構造「未按圖施工」,且「減少17座逃生梯」影響安全,同年月20日依建築法第58條勒令「停工」。
https://goo.gl/W40rhK
8、2016年5月23日柯市長赴議會報告,並發布新聞稿指出:公安及公平正義不能退讓 若未限期改善將採斷然措施發函「解約」。
https://goo.gl/dhrOSU
9、2016年6月8日北市府第二次催告限期改善,以「違反建築法第58條、工程品質重大違失」及「未於履約期限內完成興建並取得使照」等違約事由,限期3個月內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將通知金融機構接管或續辦或「終止契約」。
https://goo.gl/XdUhfG
10、2016年6月23日北市府公布「向臺北市民報告大巨蛋─合約篇」影片,說明遠雄的違約、違法情形,表示如果遠雄不在期限內改善,市政府可終止契約,並呼籲市民支持決策公開、堅持社會正義。
11、2016年9月8日北市府在遠雄完全未改善的情況下,竟同意「暫不終約」並發佈新聞稿表示「堅持公安、依法行政」的立場不變。
https://goo.gl/JiTT4U
12、2017年1月3日大地工程技師公會發函捷運局東工處,指出:依遠雄巨蛋公司評估作業過程中數處代表斷面提供之實測數據,均大幅超過相關法規之容許值,建議針對影響路段應做全面調查。
13、2017年4月20日媒體報導大巨蛋鏽蝕100多萬處,遠雄主張因除鏽工程,買回總價將暴漲超過30億元(註:遠雄喊價的金額,未必等同未來法院認定應賠償的金額)。
14、 2017年5月5日媒體報導遠雄主張:若證實北市府對遠雄針對性裁處,所有修正圖說的損失在修改完成之後,遠雄會向北市府求償。
https://goo.gl/wEWzMq
綜上,如果現在不盡速解約或終止契約,讓遠雄繼續復工並完工營運,市府未來仍須面對高額損害賠償、遭不平等契約綁架的問題,長痛不如短痛,立即解約才是真正解決大巨蛋問題最有效的良方!
選項方案:
大巨蛋BOT案以可歸責於遠雄巨蛋公司之事由,解除或終止契約
選項緣由(利弊分析):
全市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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